文书印章司法鉴定
作者: 日期:2014-09-21 来源: 关注:5234
文书印章鉴定开始于2008年,服务对象主要为全国公、检、法、司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咨询意见)。经过不懈努力, 文件检验鉴定事业有长足发展,鉴定质量也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一、笔迹、签名鉴定
信函、票据、合同、委托书等各类文书上的书写内容、签名的同一鉴定,包括一般笔迹、左手笔迹、摹仿笔迹、故意改变形体的伪装笔迹及笔痕等。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正常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二、打印、复印、文书鉴定
印刷文书是一种复制文书,有印压复制(接触复制)与电子复制(近距离或远距离非印压复制)多种方式,但都是原稿或印版上的图文特征重现或转印于载体上.所以,印刷文书鉴定的机理是以物理作用或化学作用为基础的,与印压痕迹,转印痕迹鉴定原理一致.印刷文书种类很多,货币,证券,票证,证件,证书,商标标识,书籍,报刊,单据,纸印品等是典型的印刷文书,打印文书,复印文书,传真文书,扫描文书等是现代办公机具制作的新型印刷文书.鉴定中要实现上述任务,主要是以印刷版型特征,印刷文书的图文特征(种类特征与特殊特征),印刷物质材料的理化特征,印刷附加特征四大类特征作为依据。
三、添加、涂改等伪造文书鉴定
变造文件又称局部伪造文件,是指对原真实文件的部分内容加以改变形成的内容虚假的文件。变造文件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必须在原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某种手段对原文件的局部内容加以变造,从而达到篡改原文件所要证明事实的目的。
变造文件鉴定即是通过文件检验仪等设备确定需检文件是否存在变造现象,从而确定该文件的真实性。
变造文件的种类
1)擦刮文件
变造者用橡皮、小刀等简单工具机械地去除原文件上的某些内容,必要时再添加所需要的内容,人为地改变原有文件内容的一种局部伪造文件。
2)添改文件
伪造者根据其主观愿望在原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通过添写部分内容或改写原文件的局部内容形成的内容虚假的文件。
3)消褪文件
利用化学试剂或光、热等物理手段,使文件上的色料发生化学或物理作用以去除部分文字而形成的一种变造文件。
4)拼补文件
用刀割、刮削或剥离等方法去掉原文件局部,再补贴上所需部分,以改变原文件内容或原貌的一种变造文件。
5)换页文件
保留两页或多页文件中有签名或印章印文的最后一页,另拟前一页或前几页的内容,重新装订而形成的文件。
四、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五、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手工雕刻、挖补拼接、油印誊印、描绘、复印以及照相制版、复印转印、扫描打印等机具制作的印章印文的同一鉴定。